第七十三章 海蓝兽-《放牧美利坚》
高西对雅儿贝拉没什么太深的印象,不过既然董晨觉得这个女的可以成为牧场的会计师,那就应该差不离的,他笑了笑,忽然看到推车上放着一个大塑料袋子,里面乱七八糟的放着好多东西,其中竟然还有正宗的飞天茅台。
以前在家的时候,高西是不怎么喝白酒的,可是到了美国这边,反而是有点想喝了,这人啊,就是如此,不缺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一旦缺了,心里头总是会有些挂念。
“这是给我买的?”高西笑着问道。
“对,这是我爸妈从国内带过来的,正宗的飞天茅台,可不便宜哦,另外还有一些好茶叶,都是美国这边买不到的,嗯,还有一些调味料,都是酒店原来用的,库存不少,扔了怪可惜的,正好美国这边也买不到,干脆就空运过来了,还在机舱里呢,你开着车吧?”
“嗯,开着呢。”
“是你那辆福特皮卡?”
“对啊,我也没买别的车啊。”
“那就赶紧打电话给你牧场的人,让开一辆卡车过来吧,那十只藏獒已经送到博兹曼了,在一个宠物寄养组织那里,我待会儿带你过去取,没车可不行,他们不包送货的。”董晨说道。
“你不早说啊。”高西赶紧拿出手机给肯特打了个电话,从牧场到这里,顺利的话也就二三十分钟,所以他们其实没等多长时间,在机场外的咖啡厅里休息了一会儿,等卡车来了,董晨带着肯特去把藏獒领了回来,然后才一起往回赶。
“怎么样,兄弟我办事儿够意思吧,说了给你十只藏獒,那就是十只,而且都是纯血的,五只金毛、两只全黑的,还有两只雪獒,一只海蓝兽。”在车上,董晨兴奋地说道。
“海蓝兽?那东西不是传说中的雪獒变种吗?真有这种藏獒吗?”高西虽然不是一个藏獒专家,可是他以前看过一本书叫《藏地密码》,因为那本书对藏獒也是非常感兴趣,就研究了许多资料,对于藏獒还是有些表面了解的。
“有的,我们的人深入藏地,在一个山谷里面发现的,当时一共发现了五只海蓝兽崽子,只可惜就活了一个,本来这海蓝兽我爸是要送给一个大人物的,后来出了事儿,也没法送了,你算是占了便宜了,不过这东西很难养,它对吃的东西非常讲究,一定要是最新鲜的肉,稍微放的时间长一点就不行了,你自己好好照顾啊,我们是没能力照顾好了。”董晨的话里头透着浓浓的不舍,可以听得出来,他其实是想养那海蓝兽的,只可惜没那个资本了。
“是吗,那我还真得是好运啊。”高西并不担心自己养不起这海蓝兽,要是到他是开牧场的,最不缺的就是新鲜的肉食了,更何况他还有魔兽地图空间,实在不行的话,直接带着海蓝兽去打猎,让它去自己弄吃的啊,还怕养不活吗?
再说了,他还有生命泉水呢,这可是救命的泉水,别人可能养不过这小家伙,但是他却可以。
“小高的牧场距离这里不远吧?”董建林也想跟高西搞好关系,所以这个时候搭上了话茬。
“不远,过去叫托马斯牧场,现在被我改成黄石牧场了,就在黄石公园的附近,占地面积大约就是六七万英亩,其实这个测得不太准,如果不算那些山地的话就是六万多英亩,算上山地跟河流,那就是七万多英亩了。”高西一边开着,一边解释道。
“七万多英亩!那可真是够大的,看起来以后在这里创业,光是肉食这一项应该不成问题了,不过快餐这一行需要的鸡肉比较多,你是不是考虑以后多养点鸡啊?”董建林是个实干家,既然高西都对过去的事情不介怀了,他也就没有必要一直耿耿于怀,与其一直把那个事情放在心上,还不如往长远了看,把这个快餐连锁搞好了。
“嗯,这个提议好,不过牧场有养鸡的吗?算了,不管了,我回去跟牛仔们商量一下,实在不行的话请个专家给参谋一下,我觉得那片山地用来养鸡最合适了,我们那个地方就有人承包荒山养鸡的,收益还不错。”高西轻轻点了点头道,因为开着车,他也不敢动作太大了。
“小高你果然是个有魄力的人,看来我家董晨是没看错人啊,比我眼光好。我刚刚在博兹曼观察了一下,那里的情况真得比美国很多县城都要好得多,机场规模也比别的地方大,在那里创业,的确是有利可图的。”董建林说道。
“您也发现了啊?这博兹曼是黄石公园的大门口啊,更何况黄石公园附近还有几个野生动物保护区,来这里旅游度假的人可不少,所以博兹曼相对来说比较发达一些,在那里开始,竞争压力也小,毕竟咱们没法跟本土的快餐大亨相比,就先尝试着做一下吧,等征服了博兹曼人的胃,再去征服蒙大拿州人的胃,最后就是整个美国。
“听见了吧雅儿贝拉,我没说错吧,我这位老同学,我叫他西哥不是没道理的,其实他的年纪比我还小几个月呢,叫他西哥,是因为敬重他,别看他读的学校不如你,学历没有你我高,但是点子特别多,而且也有野心,有魄力,跟着他干,比你在银行里要有前途多了。再说了,你不是一直都很喜欢自然的环境吗?这里的环境可是美如画啊。”董晨也很会说话,为了让气氛变得更加融洽,让高西跟雅儿贝拉变得更加熟悉,他可是煞费苦心了。
他的努力并没有白费,经过他这么一说之后,高西跟雅儿贝拉的话茬也搭上了,一路上很快就熟络了起来,大家都是年轻人,这共同话题越多,不怕没话说的,更何况旁边还有董晨这个精明的家伙在呢。
高西以前内向自卑,不是他性格不好,而是因为缺乏自信,很多人都是如此,现在有了钱了,有了事业了,人也自信了,说话就显得特别有精气神。给人的感觉那整个就是不一样的。
“是那边吗?我好像看到山上还有积雪,山舞银蛇,原驰蜡象,真是美如诗中所说啊。”雅儿贝拉突然指着窗外喊了起来,对于一个常年工作在纽约华尔街的人来说,很少有机会看到这样的景致的,更何况雅儿贝拉·林的工资其实并不高,在美国连中产阶级都算不上,还要给人还债,当年她读书的时候,可没少借别人的钱啊,哪里有时间去旅游的,就算是银行放假了,也会选择去给人做临时工赚钱。
她来这里的理由,当然不是看景色,实际上是因为高西给的工资比较高,而且觉得前途也比较好,再结合这里美丽的环境,就构成了她最终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