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发财梦碎-《娘亲别慌,我种田超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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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大概记得,恰好是我给林家大奶奶送春装的时候听她说的。

    大奶奶身份不俗,能从她嘴里说出一句‘金贵’,想来也是不简单的,因此我到现在都还记得。

    我算算啊,应该都快三十年了。”

    三十年?!

    安之被这个数字给惊着了。

    如果真有一个异世之人比她早来三十年,那她能想到的赚钱生意想必都被那人给用出来了,她还想凭借脑海里比旁人多出几千年的见识来赚钱,无异于痴人说梦。

    得知自己无法赚钱给祖父看病,手里的奶茶顿时不香了。

    安之花了一文钱找奶茶店的老板买了一个竹筒,然后将手里的奶茶分成两份,多的那杯给祖父祖母,少的那杯则递给了她娘。

    “祖父祖母,娘,你们也试试这个奶茶的味道。”

    其实以家里的条件,十多个铜板一杯的奶茶也不是喝不起,只是现在要给祖父治病,这钱便要花在刀刃上,安之便将手里的奶茶分了出来,希望大家都能尝尝鲜。

    云燕蓉明白女儿的心思,但她并不觉得自家已经穷到女儿连一杯奶茶都喝不起的程度。

    她掏出二十个铜板递出去:“安之,你自己再去买一杯。”

    安之接过了铜板,去的却是与奶茶店相反的方向:“娘,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哪儿会去贪一杯奶茶,有这钱不如买斤肉回去,大伙儿一起吃。”

    其实安之很想喝奶茶。

    她从末世而来,那里缺衣少食,人都靠营养液过活,偶尔用来改善口味的也是杂粮粗食,她用异能种植的各种瓜果粮食蔬菜都会优先供给婴幼儿、伤患病人以及联邦高层。

    可以说她在末世生活多年,从未满足过口腹之欲,面对只喝过两口便念念不忘的奶茶,她怎会不想喝。

    但她好像已经完全变成了东山村的郑安之,现在所做的任何决定,都是从这个家庭出发。

    她刚买的冰奶茶十六文一杯,再加四文钱便可以买一斤肉,这一斤肉够她们一家四口打个牙祭,如果给祖父一人吃的话,估计能吃三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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