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花不平-《无敌铁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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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王马如令正在脾气,他觉得自己最近总是在脾气,他也知道自己不能再脾气了,因为近来他一脾气就会觉得头晕,可是他控制不住——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挑战马帮在边城的权威,他实在不能不脾气。

    马小山劫走紫裳的时候其实他并没有生气,反倒有些高兴。年过半百的人,能用计谋解决的问题绝不会用拳头。马如令知道紫裳是什么样的女人,而他坚信,对付男人最好的武器绝不是拳头,至少女人和酒都比拳头来得容易。

    紫裳就是女人,还是个非常诱人的女人,马如令认识的紫裳是那么的温柔,那么的美丽,即便是马如令也不免会迷失在温柔乡中,所以马小山劫走紫裳之后,马如令并没有过分追究,在马如令看来,解决一个麻烦和失去一个女人,这笔买卖着实上算,更何况劫走紫裳时,马小山已经学会了吃酒。

    谁料这马小山是那么混不吝,他身边明明有紫裳这样的女人,却还是来寻仇,他明明已经吃酒吃得微醺,却还是能打拳。这实在让马如令有些烦了,他可以忍受失去一个女人,但是他绝不能忍受赔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马如令这次的脾气格外大,蒲团大的手掌拍得桌子碰碰直响,桌面上的东西摔了一地,连马如令最喜爱的檀香炉都摔在了地上,碎作一团,香烟打着旋的从灰烬中升腾起来,打着旋消失在空气中。

    “一个小叫花而已,竟然一连折了我三个好手!难道你们就一点办法都没有!?”

    “……”堂下寂静一片,竟无一人敢声。

    “说话啊!莫非你们都变成了哑巴!?”

    “马王息怒,且听说一言。”站在马王左手边是一个文弱书生打扮的人,他带着一副面具,头在头顶束起来,扎着一方纶巾。一双手修长白净,细嫩得好像女人。马帮过刀口舔血的日子,几乎人人都会些拳脚,这个人却例外,而在马帮就是这么一个不会拳脚的人做了副帮主。因为他是马帮的脑子,练拳的人拳练得多了,难免事事都要诉诸武力,太久不动脑子脑子自然也会锈死。司徒柏就不会拳脚,所以他事事都讲究算计,而马帮的事情在他的算计之下却每每获利颇丰。

    马帮只有一个司徒柏,而硕大的马帮,马如令也只听司徒柏的,因为司徒柏的方法总是很有效,总是一针见血。此刻司徒柏正在娓娓道来:“我已经差人跟踪,找到了他们的住所,”司徒柏说着晃了晃手中的羽毛扇,竟似那小说中的诸葛孔明一般,“我们养着的马奴中有不少叫花出身,不妨从他们中寻找与那马小山旧识之辈,劝其加入马帮,一方面解决了麻烦,二来也为我马帮招得一个好手。”

    一个人一旦有了然的身份,便总会有些奇特的爱好,似是这些爱好本就是为他们准备的,这些爱好可以更加彰显他们的身份。如纣王建那酒池肉林,如秦始皇寻丹问药,而马如令的爱好就是豢养马奴。

    马奴本都是人,都是生活走投无路之辈,被马王收留养作马奴。在马帮,马奴不是人,马奴只是马王的宠物,他们不得说人语,不得睡床榻,更不得站立行走。他们被豢养在圈中,吃着马王赏赐给他们的食物。

    马王如令有三十二匹马奴,他最得意的就是拿一根长长的绳子,牵着他这三十二匹马奴逛街。他一手拿着绳子走在前边,绳子的另一头是三十二匹马奴匍匐在地上缓慢前进。这时城里的人们就会给马如令让出一条道来,一方面怕惹了马王爷不高兴,另一方面也在围观马王爷的马奴,嘴里也低声念叨着:“啧啧,还是多出出力,莫要做了马王爷的马奴。”

    此刻马奴们都趴在堂上,原本宽敞的厅堂竟有些拥挤,马如令缓缓道:“今日允许你们说人语,且说本地十年前有个小叫花,名叫马小山的可有人识得?”

    “小……小的识得。”马奴中有一人抬头道。这人形象猥琐,一双眼睛似老鼠一般滴溜溜的转个不停,额头上偏左生有一个硕大的瘤子,涨得额头大大的凸起,好似年画中寿星公的额头一般,他似乎已经很久不讲人语,说起话来竟有些结巴,“小……小的十年前……跟那……那马小山同为叫……叫花。”

    “哦?此话当真?”马王微皱着眉头,任谁和自己豢养的宠物说话也不会觉得愉快。

    “当……当真。”

    “你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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