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白八十一节:就凭我是时言!-《御兽行》


    第(2/3)页

    走下楼时,时言发现大堂正中央只摆放着一张桌子,与拥挤的其他地方想比,显得格为的空旷。

    那中央的桌子,只坐着一位公子,公子肌肤不似他人那般白皙,反而有一些偏黑,举杯间,时言甚至看见他那手掌心中多是厚茧,看来是常用兵刃之人。回到座位后,时言向那边看了一眼,只见中间那张桌子与周围密密麻麻拥挤的桌子相距三米,形成一个空旷的过道。

    “那中间的,是谁?”时言问道。

    “怎么了,哥哥,你莫不是不认识那都公子?”重新回来的两个小妞在墨不庸的身边媚眼瞟了时言一眼,好奇的问道?

    都公子?看那气势,莫非是那丫头口中的都鸿云?都鸿飞的哥哥,都鸿云?看他那肤色,加上手中的厚茧,应该是打过仗的。夕嫣然说着都鸿云乃是天龙界指挥使,手握五万兵权,。相结合起来,应该是都鸿云错不了。看这都鸿云的气势,就比他弟弟都鸿飞要强上不少,时言甚至能够闻到淡淡的血腥味。

    那姑娘以为时言不认识,接着说道:“这都公子啊,可是了不得的大人物。年纪轻轻,可就担任了我天龙界的总指挥使,他父亲更是天龙界天龙城城主,是我们天龙界地位最高的人。告诉你,都公子可与一般的公子哥不一样,他不读诗书,不弄乐律,天生便有十象之力,统兵五万,参加过数十次围奴作战。在都公子十岁时,参加过天龙界五年一度的猎奴活动,当年的他手拿一把大刀,足足砍杀一万余名修奴,其记录至今还无人能够超越。”

    “修奴!”

    时言眉头一皱,“难怪能够闻到那血腥味,原来都是我们同胞的血液!这个都鸿云,比之他弟弟都鸿飞更该杀!”

    那小姐没有发现众人情绪上的额变化,继续说道:“最令人称道的是,都公子可是天龙界有名的痴情郎,自从他看见宁仙子后,就深深的爱上宁仙子。此后,宁仙子每一次出场,他都会来捧场。虽然宁仙子真的如同天上的仙子一般不食人间烟火,可是他却痴心不渝,依旧追随着宁仙子的脚步。以他的家世,以他的才能,若是其他任何人,恐怕早已经被他的柔情打动,深陷不拔了。”

    “真有这么好?那宁仙子这么久无动于衷呢?难道她真的是九天之上的仙子,还是山上的石女?”

    “说起来,我们也不清楚宁仙子的来历......”突然,那小姐话声戛然而止,娇笑道:“反正我是羡慕的紧,他们两人真是天作低设的一对呢!我再也想不出有谁能配得上宁仙子,纵使那宫里的皇子也不行。”

    时言笑道:“那可说不准噢!”

    龙儿白了他一眼,冷哼一声在他的耳边道:“休要沾花惹草,否则我们若是回去,我一定向子轩姐姐揭发你。”

    时言苦笑。

    忽然,一阵悠扬的笛声响起,宛如林间黄莺、山中飞瀑,令人精神为之一振,清凉如洗。忽然,笛音直转而下,声音逐渐浑厚、缓慢起来,像是一位坐于山巅的少女眺望远方,心中思念远去的情郎。

    说也奇怪,这等花月之地的姑娘,多以拂萧奏琴,偏偏这宁馨怡喜好吹笛。

    时言自小酷爱音律,精通古乐,年少时修炼之余,常常自制箫、笛,吹奏自娱。每日早课后,便在山顶吹笛,子衿在一边听着他吹奏。

    今日闻宁馨怡吹奏笛乐,一时间沉迷了进去。

    不只是他,堂内所有人,几乎都醇醉在宁仙子悠扬的笛声中。

    时言仿佛回到了年少之时,在那高山之顶,那株大树之上,看着子衿早晨做完早课,与他一道坐与树枝之上,然后为她吹起笛声。那时他就想,如果一辈子能够为子衿吹奏笛乐,那便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了。

    忽然,心突然一疼,仿佛被人狠狠的揪了一下,疼的他直冒冷汗。

    他一下子便清醒了过来,望着周围人迷醉于这宁馨怡的笛声之中。身边,龙儿、墨仇墨不庸等人,痴迷的望着那珠帘中的女子,他突然感觉到一丝危险。

    “不好!这笛乐有蹊跷!”他想起了灵力律动线,便是基于那《琴律》之上变化而来,而这笛乐,竟如那《琴律》中用音律摄人心魂的描述有所相似之处。这种音律对大道之力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对拥有灵力的人来说,却是极度危险。

    果不其然,见墨仇墨不庸他们脸色逐渐变得苍白起来,那血色正在慢慢退去。

    “哐嘡!”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