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嗯,我明白了,以后如果遇到我们一定要好好提防他们……那其他的几支乐队呢,有没有什么特点需要介绍的?”江侃从善如流,皱着眉头狠狠地点了点头。 “其他的?都没听过名字……或许都是地方性的乐队吧,就跟咱们冬雨乐队以前一样,有点儿名声,但也只限于本市本地区……不过无论如何,他们都是能够从初赛杀入进来的正经乐队,以后无论咱们碰到了谁都不能轻视!”老周看起来对这次的比赛非常的上心,脸上的笑容都少了很多,一直都保持着严肃的表情,让旁边的江侃也不知不觉地跟着严肃了起来,众人一起看向了大屏幕上登上了舞台的第一支队伍。 …… “呵呵,如果这次的参赛乐队都只有这水平的话,那咱们爬山虎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同一时间,魔都的某栋豪宅内, “爬山虎”乐队的众人正齐聚在一起,也在很严肃地观摩着第一期比赛的八支乐队各自的表现。 主唱李哲裂开了嘴角,轻蔑地从鼻子里喷出了一股气,很是不屑地说道。 “呵呵,是啊,这八只乐队里,也就那‘二手芍药’和‘缝纫机’稍微有点儿竞争力,其他的都是土鸡瓦狗,创作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歌曲,歌词连个主旨都没有,就在那‘哦哦哦’,‘啊啊啊’地干吼,要不然就是什么‘你到底爱不爱我’,要不就是‘这个世界怎么了’,一句有文化的都整不出来,又丑又粗俗!”胖子贝斯手也是如此,一脸鄙视的表情扬起鼻子喷了几道气流出来,毫不客气地做起了批评,一点儿面子都没给那几支乐队留,俨然一副指点江山的样子。 “呵呵,亏我们还这么严阵以待地每天都练习七八遍参赛歌曲,我就说嘛,哲哥,你有点过于担心了,如果对手就都这水平,咱们就普通练习那水平都能吊打他们啊!”女鼓手也是非常不屑地抹了一把自己的鼻子,很是轻视地撇了撇嘴,这几天他们的练习一直都很辛苦,她跟队长抱怨了好几次都被驳回去了,所以心里一直也都憋着一把火。 此刻看着电视里那些竞争对手们如此蹩脚,自然也就趁机把话说了出来,泻一下火。 “呵呵,你们啊,不能只盯着弱者看,‘二手芍药’的那首《我的宝贝好大儿》就很出色嘛,不仅贯彻了他们一贯的阴阳怪气的曲调风格,还痛斥了当前社会上的那些待在家里不出去工作安心啃老的年轻人,痛斥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我觉得这样的乐队肯定能够走得很远,轻视他们就是给自己找麻烦啊!” “呵呵,的确,这样的乐队肯定我们是得重视起来,就是可惜了‘缝纫机’乐队啊,他们的那首《奋斗吧少年》热血是热血,调子也挺好听,但也得看跟谁作对比……”李哲看着画面,也是同意地点了点头。 “当今的观众们口味早就被国内的明星们给养叼了,普通的单纯强调奋斗和努力的歌曲听了无数年了谁还会买账啊?而且这可是乐队的比赛,乐队的受众可是来听愤世嫉俗和揭斯里底的,过于正面又缺乏特色的歌词内容遇到了阴阳怪气的反讽社会现实的歌,肯定不占优势啊!”吉他手,壮硕的大汉阿蒙也是同意地点了点头,他之前最早就很喜欢各种励志的歌曲,也喜欢写那些热血上头的歌词。 但是后来,被社会教育了,才加入了这个小资乐队,专门写一些小资们喜欢的逃避现实,向往远方的歌,这才逐渐地在乐队里站稳了脚跟。 虽然说抛弃了一部分理想和天真,但总归还是以乐手的身份存活了下来嘛,能在魔都这个繁华喧嚣的地方靠音乐吃上饭还让自己生活过得不错,自然也就只能入乡随俗了。 谁出来混不是为了生活啊,挣钱嘛,不寒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