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商量-《震惊!四十才发现自己是天籁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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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她对着江侃比了一个大拇指。

    “呵呵,过奖了,平时积累得多了,妙手偶得么……”

    淡淡地装了一个笔,江侃摇了摇头。

    “侃哥,我虽然也不是专业的评价分析人员,但这首歌就凭我的耳朵这么一听,我感觉也是词曲双a级的评级了!“

    ”而且歌词还和蓉城这座城市如此贴切,想来很有爆火的潜质啊!”

    张玲玲的眼睛闪着精光,言之凿凿地说道。

    “哈,希望能够如此,那就先承你吉言了。”

    江侃也是开心不已,他自己因为不是专业的音乐从业者,刚从系统那拿到这首歌的时候只是感觉它好,但是也不能完全确定是否就符合市场需求。

    但既然专业的人士都这么说了,他的一颗心也就安心地落进了肚子里。

    “那,我还有一个问题,之后如果是我去酒馆驻唱,这首歌我可以唱吗?或者说是授权给他们演唱使用?”

    这个问题也得问清楚,柳志恒的酒吧名就叫小酒馆,他觉得这首歌肯定是会拿到他那儿唱的。

    “授权自然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他和公司签一份授权协议,毕竟你这首歌是作为公司职员的身份进行发表的职务作品(注1),公司也为此而付出和即将付出巨大的宣传资金与资源。”

    “但如果是你自己在签约前就创作出的,以及虽然是在签约后,但不需要通过公司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和使用公司任何资金、资源的非工作时间产出的作品,都是属于你自己的私人作品,版权与著作权都归属于你个人。”

    江侃表示理解,之前在签合同的时候他就已经了解了这些条款,现在不过是再确认一下。

    飞扬音乐对自己如此宽宏,也算得上是惜才如金了。

    “而且我有预感,如果你这首歌火了,有可能还会得到蓉城官方的注意!”

    “你又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啧啧,这里边……好处多多啊!”

    张玲玲还沉浸在刚才歌曲带来的氛围里,颇有些期待地说道。

    “嘿,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好点子!”

    她眼睛一亮,打了一个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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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职务作品: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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